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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司城杯”“永顺十景”全国摄影大奖赛征稿启事图片:老司城杯永顺十景海报改091803.jpg “老司城杯”“永顺十景”全国摄影大奖赛征稿启事
老司城遗址2015年7月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这是湖南省首个世界文化遗产,也是中国第48处世界遗产。为庆祝老司城申遗成功二周年,为更好的宣传老司城,全方位的展示世界文化遗产所在地——永顺县深厚的文化底蕴、浓郁的民族风情、绮丽的自然风光,让世界各地的人们通过影像“知道永顺、了解永顺、来到永顺”。推动永顺县文化生态保护和旅游发展,特举办“老司城”杯“永顺十景”全国摄影大奖赛活动。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永顺县委宣传部 永顺县老司城遗址管理处 永顺县旅游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承办单位:湘西自治州艺术摄影学会 协办单位:湖南省艺术摄影学会 湘西自治州摄影家协会 不二门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小溪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芙蓉镇景点圈旅游投资开发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马拉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永顺县摄影家协会 摄影大赛活动设组委会: 职 责:负责领导部署比赛的相关工作。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湘西自治州艺术摄影学会) 办公室主任:周 荣 卢瑞生 职 责: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二、 征稿时间 征稿时间2016年9月12日——2017年4月30日; 三、征稿对象 全国摄影工作者及广大摄影爱好者; 四、参赛事宜 1、作品拍摄范围限定在永顺县境内,以世界文化遗产老司城、中国历史文化名镇芙蓉镇、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猛洞河、国家森林公园不二门、国家自然保护区小溪、中国传统村落双凤村、马拉河、塔卧等特色景点风光、民俗为重点,作品题材不限。 2、参赛风光类作品参加“永顺十景”评选,应附相关文字说明(500字以内),包括风景名称(照片名称)、地点(景区)、人文介绍(民间传说)、民众认可度、拍摄季节或时间等,作为“永顺十景”及代表摄影作品评选依据。 3、作品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后期技术处理。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 4、参赛作品以电子文件形式投稿。黑白、彩色均可,参赛作品数量不限,组照不超过8张(组照按一幅计算)。投稿作品为jpg格式,文件不小于500K。 5、作品电子稿应注名标题、拍摄地点、时间、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并提供照片涉及的基本信息,凡因文字说明缺失导致不能入选的,由作者负责。 6、入围作品由举办方通知作者提供含拍摄信息(EXIF)的原始数据电子文件(RAW)格式和调整后的电子文件(JPG)格式。作者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向举办单位提供上述电子文件,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7、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出版画册、举办展览和相关宣传中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 8、作者应确保对其提交本次大赛的全部图片、文字等信息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并承诺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包括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保证而引起任何争议的,作者本人应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9、参加本次大赛的作者视同知晓并同意遵守上述约定。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五、政策支持 州外地级摄影家协会会员、州内县级摄影家协会会员摄影大赛活动期间在办理大赛组委会发放的参赛证以及本人会员证和身份证可在大赛期间(2016年9月13日至2017年4月30日)免费无限次进入永顺县境内收费景点(大门票)进行拍摄活动。 办证联系人:卢先生,联系电话:0743-5235639,向女士:手机:18174316251。办证地址:永顺县政务中心8楼807室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办证时间:行政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 参赛者办理参赛证时需自备1寸证件照、提供本人会员证和身份证。 六、作品评选 主办单位将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评委由省内著名摄影家、民俗专家等组成,评委不得有作品参赛。主办单位可视来稿情况调整作品评选数量。 七、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民俗、风光两类,评选出106幅入选作品。民俗类作品评选一等奖1幅 奖金10000元,二等奖2幅 奖金各4000元,三等奖3幅 奖金各1000元,优秀作品50幅 奖金各500元;风光类作品评选特别奖1幅,奖金10000元,“永顺十景”代表摄影作品9幅,奖金各4000元,优秀作品40幅 奖金各500元。评选等次以上作品的作者不重复。均颁发荣誉证书;获得奖金的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承担。 八、投稿方式 使用电子邮件、QQ发送或移动磁盘、光盘刻录寄送等方式报送电子稿。 投稿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卢瑞生 手机号码:13037405073 周 荣 手机号码:15874319168 图片:神秘的玛拉河 卢瑞生摄.jpg 图片:1X2A0952.JPG-1.jpg 图片:《土家族摆手舞》(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卢瑞生摄.jp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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