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2682回复:3
第二届湖南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大展通知图片:缩湖南第二届摄影大赛征稿海报.jpg “武陵山区(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区”杯第二届湖南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大展活动
赛事介绍: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的生命记忆,是人类创造力的精神源泉,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世界文化多样性的生动展现,是人类永恒的精神家园。在漫长的岁月里,湖南各民族以其勤劳和智慧,共同孕育了多姿多彩的传统习俗和民族风情,保留着丰富厚重的民族民间文化,构成了独具湖湘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下,自2006年以来,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重要进展,抢救性保护、生产性保护、整体性保护都取得显著成绩,“武陵山区(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区”被国家文化部批准为第六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目前,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保护体系逐步完善,实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级保护。 为进一步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广大民众非遗保护的意识,更加有效地利用影像资料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记录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促进中华文明可持续发展进程中的积极作用,特此举办“武陵山区(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区”杯第二届湖南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大展活动,年底将举办展览和颁奖仪式。 一、组织机构 1、指导单位: 湖南省文化厅 2、主办单位: 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湖南省摄影家协会 湖南省中华文化促进会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3、承办单位: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摄影家协会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艺术摄影学会 4、协办单位: 湖南省艺术摄影学会 二、征稿内容及对象 1、征稿内容: (1)湖南省范围内,国家、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及其代表性传承人。目前未收入名录但内容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作品,也可投稿。 (2)传统节日、“文化遗产日”等期间开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 2、征稿对象: (1)全国摄影工作者及广大摄影爱好者; (2)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从业人员; (3)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全体民众。 三、参展事宜 1、作品能反映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原真性,表现传承人的精湛技艺。作品可做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后期技术处理。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 2、参赛作品以电子文件形式投稿。黑白、彩色均可,参赛作品数量不限,组照不超过8张(组照按一幅计算)。投稿作品为jpg格式文件不小于500K。 3、作品电子稿应注名标题、拍摄地点、时间、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并提供照片涉及非遗项目和传承人的基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代表性传承人姓名、项目的级别等),凡因文字说明缺失导致不能入选的,由作者负责。 4、入围作品由举办方通知作者提供含拍摄信息(EXIF)的原始数据电子文件和调整后的电子文件。作者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向举办单位提供上述电子文件,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5、本次大展不收参展费,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和相关宣传中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 6、作者应确保对其提交本次大展的全部图片、文字等信息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并承诺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包括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保证而引起任何争议的,作者本人应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参加本次大展的作者视同知晓并同意遵守上述约定。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四、作品评选 主办单位将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评委由省内著名摄影家和非遗专家组成,评委不得有作品参赛。可视来稿情况调整作品评选数量。 五、作品数量及奖金 本次大赛共评选出106幅入选作品,其中:一等奖1幅 奖金5000元,二等奖2幅 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3幅 奖金各1000元,优秀作品20幅 奖金各500元,入选作品80幅 奖金各200元。优秀以上等次不重复。均颁发荣誉证书;优秀奖以上奖金的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承担。 六、征稿时间 2015年6月31日——2015年10月31日止 七、投稿方式: 使用电子邮件、QQ发送或移动磁盘、光盘刻录寄送等方式报送电子稿。 投稿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周 荣 手机号码:15874319168 办公电话: 0743-2121968 QQ:1803782377 联系地址:湘西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吉首市人民北路胡麻井州广电播控中心大楼8楼)邮编:416000 |
|
|